太原迎泽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记者 侯成丽 通讯员 赵晓燕
“法官同志,我不是个不讲理的人,撞了他后,我也曾拎着礼品去医院看他,谁知被他家人臭骂一顿。他出院后狮子大张口,赔偿要的离谱,让我怎么跟他谈?我就没见过这么得理不让人的。何况他自己逆行也有责任,凭什么全赖我头上。”被告陈某愤愤不平地向法官诉说心里的委屈。
“主要责任在你,交警部门已经出了鉴定意见。明明你撞了人,还不让人出出气?你倒好,借机索性一分不赔了,我看你是想赖账,今天就让法官同志给评评理!”原告王某觉得陈某是恶人先告状,便针锋相对道。
2013年11月1日,陈某驾驶一辆客车沿太原市和平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瓦窑小区前路段向右驶入非机动车道时,王某骑一辆电动车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过来。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二人始料不及,两车相撞,导致王某受伤,电动自行车也被损坏。事发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
王某受伤后,住进了医院。陈某便拎着礼品去医院探望,同时希望就赔偿一事谈一谈。不料,在医院,当王某的家人得知陈某就是肇事者时,将其骂了个狗血喷头,并将礼品扔了出去。本来有些歉疚的陈某,被这么一顿棒喝后,气不打一处来,加之认为王某也有一定责任,便拂袖而去,从此对王某的伤情不闻不问。
住在医院的王某再不见陈某的踪影,想想若不是陈某,自己也不用受这番皮肉之苦。如今,对方躲着不见面,连医药费都得自己贴。于是,王某对陈某更加不满,只盼着快点出院去找其理论。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王某的伤情得到了控制。一出院,王某便找到陈某谈赔偿的事。本来双方心里就有气,加上王某张口就要近13万元,陈某便没好气地说:“没见过这么讹人的,我虽有过错,你自己也不是一点责任都没有,谁让你逆行的?”王某见陈某没一点赔偿的诚意,便大吵起来。双方越吵越僵,最后不欢而散。无奈之下,王某只好将陈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25672.6元。
迎泽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首先向双方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就双方的赔偿数额摸了底。经过调查,法官发现双方在沟通上存在隔膜,都在夸大对方的过错,而不去反思自己的问题。于是,办案法官决定用面对面调解的方式,给双方搭建一个沟通的平台,让彼此消除隔膜,尽快解决赔偿问题。
近日,当王某和陈某来到法院,面对面坐下来谈赔偿事宜时,双方依然对彼此之前的行为耿耿于怀。办案法官见状,适时开导:“不能只站在自己的立场想问题,希望你们能换位思考,要学会得饶人处且饶人。”随后,法官又从法理、情理入手,耐心细致地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
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解,陈某与王某不再为之前彼此的态度而纠缠,平复心绪后开始谈赔偿事宜。经过一番讨论,双方同意由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来赔偿王某的损失。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理赔王某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及餐饮费、财产损失、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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