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马斯洛需求

02.02.2016  08:52

作者:王俊

 

马斯洛需求既然是人的共同需求层次,法官自不例外,只不过法官的需求层次因为职业的特殊性而表现出了一定的差异性。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人类激励理论》一文中将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划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个层次,这就是我们熟悉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既然是人的共同需求层次,法官自不例外,只不过法官的需求层次因为职业的特殊性而表现出了一定的差异性。

法官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基本的生理需求不可或缺,但是这最低层级的需求也被日益繁忙的工作所挤压,法官群体身体的亚健康状况普遍存在,加班加点早已不再稀奇。随着法官员额制的推行,这种工作状态可能更加严峻。这在提醒我们,法官的身体健康需要给予特别关注,除了提供定期体检,多开展体育活动以外,更要合理界定法官的年工作总量,以免使法官出现透支身体的情况,确保其始终保持旺盛的体力投入审判事业。

法官的人身安全亦要给予更多关注。谁曾料想,当下的法官职业竟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高危职业。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4名法官被捅伤事件依然历历在目,当事人威胁法官及家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为了解除法官的后顾之忧,为法官及其家人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人身保护已刻不容缓。

社交需求,或称情感和归属的需求,这不仅是法官个人的心理需求,也是法院发展的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制约因素。近年来,法院人才流失现象较为突出,除了改革的外部诱因外,法院内部的人事管理缺陷也是主要原因之一。试想,一个人怎会愿意在一个没有活力,找不到归属感和存在感的地方长期工作呢?这给法院的人事管理带来启示,“情感留人”不是说说就有效果的,还要形成“情感留人机制”,以“情感机制”促“情感氛围”的形成。该需求的满足可能并不难,也许就存在于同事之间相视而笑的真诚之中,存在于领导的一次稀松平常的嘘寒问暖之中,存在于一次公平、及时的奖励之中……

尊重需求和社交需求是密不可分的,也是难以严格区分的,只不过,相较于其他需求的外部赋予性,尊重需求更需要法官自己的主动争取。人们社交的目的除了“利来利往”的表象层面之外,更重要的是获得交往对象的认可,这才是社交的根本意义所在。作为人民法官,工作的目的除了尽力得到领导的赏识以外,更重要的是要得到当事人的认可,这不仅是个人能力、价值的升华过程,还是受尊重需求的满足过程,更是塑造司法公信力的过程。

自我实现的需求是最高层级的需求。针对人民法官而言,这个层级的需求主要表现为(也应该表现为)自我价值实现过程和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协同共进。为了实现这一终极目标,要求法院能给予每一位法官充分的展示机会,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让每一位有能力的法官都有机会脱颖而出。同时,也要求法官自身要有坚定的法治信仰,要始终怀揣社会主义法治梦想,牢树公平正义理念,并自觉把梦想、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当事人的接见中,落实到每一次法庭的审理中,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调解、判决中。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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