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法制委赴成都开展《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20.06.2014  09:43

6月19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史志伦率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同志,赴我市开展《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曹海波,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正伟,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苏卫参加立法调研座谈会。曹海波主任委员结合我市相关立法工作,针对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是否纳入《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调整范畴,是否规范汽车之外的其他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以及如何针对非法营运行为科学合理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三个问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交管局、市公交集团的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区(市)县人大代表和本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参加座谈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进一步的完善修改建议。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