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大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全会和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3月18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会议由法制办副主任刘钢柱同志主持,办党组成员、机关各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卫星同志指出,2016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重点突出以下几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将认识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研判部署上来;二是不断深化“两个责任”落实,着力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三是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始终做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组织放心的政府法制好干部。
王卫星同志强调,政治合格就是要努力践行“四有”: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作为政府法制干部,还要再加“一有”,即心中有法。如何争做“五有”干部,对于政府法制干部而言,就要在落实和强化总书记要求的“四个意识”的基础上,切实强化“五个意识”:一是大局意识、二是公仆意识、三是法治意识、四是学习意识、五是创新意识。
会议要求,各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儒林书记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办党组、机关党委和各支部书记要尊崇党章、挺纪在前、防微杜渐、全面从严,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扎扎实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正风反腐,激发干事创业心劲,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为民务实,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法制工作融合发展、相互促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会议印发了《省政府法制办2016年党的工作要点》和《省政府法制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的通知。
(机关党委 黄泉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