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法院“圆桌审判”温暖少年心

29.09.2015  21:38

本网讯(靳彦 陈晓静)近日,河津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该案采用了特殊的审理方式——圆桌审判。这标志着该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案件专门审判模式的正式启动。

高某年仅16周岁,目前还是某职中未毕业的高二学生。今年6月份,高某与同学在课间玩耍时,二人发生争执,高某将对方打成重伤并且住院治疗,随后其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开庭期间,一张大圆桌取代了高高的法台,法官、公诉人和辩护人围坐在圆桌旁,高某的父亲也坐在旁边,如此和谐的氛围,更像是一场家庭会议,很快地消除了少年的恐惧抵抗心理。法庭调查刚开始,高某就主动认罪,认真详细地讲述了打斗过程,并描述了自己当时的心理变化。法官在这种气氛下,也更多地使用一些“平民语言”,少了一些“法言法语”。经过一场宽松缓和的“谈心会”,在亲情般的劝导下,高某主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诚心悔过。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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