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
7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题预安排情况的汇报。
赵长义说,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扶持与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政策法规,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沈阳市中医药事业得到了持续健康的发展,但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要更加关注和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市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切实将发展中医药事业摆到重要工作日程。要不断加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加大财政资金对中医药专项拨款的力度,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统筹规划、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机制。要大力扶持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中医院的建设发展,重点支持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专科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组建战略联盟,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绩效考核方式,提高区域内中医药诊疗整体水平。要注重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制定一系列积极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赵长义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唯一一次执法检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执法检查报告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我市贯彻“一法一例”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准确、到位,也提出了相应的具体建议。会后,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继安、卞富学、徐璐、黄凯、聂洪升、于波、王开军,秘书长张宁参加会议。市领导姜军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