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变更公告
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红绿灯公开招标公告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经市财政局审批,对委托方红绿灯进行公开方式的采购,现欢迎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
汾阳市交警队红绿灯设备8套;红绿灯增容平台1套;车辆乱停违法抓拍设备2套;车辆闯禁行抓拍设备2套。
二、项目编号:汾政采(2015)45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380万元。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2015年7月7日(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9点
联系电话:0358-3337031
五、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汾阳市西河路市交警大队旁农行院内)
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供应商;
3、要求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合格供应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有合法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盖章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企业前三个月的财务记录和社保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报名需携带的资料:需提供经过合格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山西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备案证明;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报名时缴纳4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如未按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报名供应商开标时需携带以上资质证书的原件经过招标机构资质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