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涉密分级保护及驻所监察室监控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及汾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涉密分级保护及驻所监察室监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投标意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汾政采(2015)-G-5号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涉密分级保护及驻所监察室监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驻所监察室监控网络升级改造 | 套 | 1 |
2 | 网络布线增加项目 | 套 | 1 |
3 | 检务大厅网络布线及监控系统 | 套 | 1 |
4 | 大楼监控变更及维修 | 套 | 1 |
5 | 分级保护产品 | 套 | 1 |
预算价:505978元。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地点:汾阳市检察院。
四、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相关证明。
- 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 监控管理服务器、集中存储系统、防火墙需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
五、报名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厂家授权书等证照原件和复印件、检察院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参加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合格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3、合格供应商在开标资质前审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经评委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开标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24日。
2、开标时间:2015年3月3日上午9:00
3、报名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汾阳市西河中路)
4、联系电话:0358-3337032
5、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