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水库旁倒垃圾 一企业被罚30万
8月2日,“并州环保行”人大执法检查组和记者采访团接到市民举报,位于娄烦县的汾河水库旁有人乱倒生活垃圾,威胁作为我市饮用水源地之一的汾河水库的水质安全。
举报反映,位于汾河水库上游约1公里处的娄烦县西果园村车道家沟,因娄烦县火车站至县城连接线公路施工,在路基土方作业中,施工方将大量于十多年前倾倒于此并被黄土掩埋的生活垃圾挖出后,未按规定转移到指定的正规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而是为了节省运费,偷偷在就近的凤凰沟等地掩埋,存在很大的环境安全隐患。2日,“并州环保行”在现场看到,车道家沟距离汾河水库的保护隔离栏只有200米左右。这条深达数十米的沟内,堆积有大量的生活垃圾,有一台挖机正将垃圾挖出装进一辆辆货运车辆。附近的村民说,十多年前这条沟是娄烦县城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掩埋大量的生活垃圾后,用黄土覆盖后种上了树木。去年9月份以后,火车站至县城连接线公路动工,县政府要求施工方将挖出的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正规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但施工方曾偷偷将挖出的部分垃圾就近掩埋在附近的几条沟内,并用黄土作了覆盖。他们说,如果将垃圾运到十多公里外的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每吨的运输成本要十多块钱,而就近掩埋仅仅需要几块钱。他们觉得这种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掩埋,不仅垃圾发酵的臭味会污染空气,遇到下雨等情况,渗漏的污水还可能会威胁到附近的汾河水库的水质安全。
在接到“并州环保行”反映的这一问题后,娄烦县交通运输局立即调查,发现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娄烦火车站至县城连接线公路施工项目部确实存在偷偷乱倒生活垃圾的现象。这里的生活垃圾有约3.5万立方米,是十多年前作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被掩埋的。在此次连接线施工中,该局曾要求施工单位将挖出的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指定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并要求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苫盖,杜绝抛撒。对此,该局决定对施工单位经济处罚30万元,并责令其尽快将乱倾倒的垃圾全部清理到指定场所,杜绝乱倾乱倒现象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