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资委“文明生态村”帮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1.06.2016  17:56

江西国资委“文明生态村”帮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江西省文明委《关于开展“文明生态村”帮建活动的通知》(赣文明委[2013]8号)的工作部署,江西国资委指定对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办坨圳村坨圳自然村进行“文明生态村”对口帮建,帮建周期为2014年至2016年。2014年7月,江西国资委正式启动帮建工作。二年来,江西国资委帮建小组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帮建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村”帮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坨圳自然村面积约0.4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有农户68户计298人,村民以开办家具厂、务工及水稻种植为主要经济来源,村域经济较发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村内交通不畅。车流、人流量较大,村内水泥路面破损严重;二是卫生环境堪忧。全村家具厂众多,外来务工人员数千人,工业及生活垃圾量大且无合理垃圾处理系统,垃圾随意倒置现象较严重;三是饮用水受污染。家具产业系该村传统支柱产业,因缺乏科学排污设计,长期排放的油漆废液等对土壤及水源已造成较严重污染,饮水难的问题突出。

为切实帮助坨圳自然村改善生态环境,树立文明新风,江西国资委接受帮建任务后,即时成立帮建组赴该村进行调研,在立足该村实际并广泛征求村民意愿基础上,制定了《三年帮建工作规划》。规划以“建设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建设文明生态”为总体目标,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以“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主线,以提高农民素质和改善生活环境为出发点,以乡村净化、美化、亮化和提升农村管理水平为工作重点,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引导,力争通过三年帮建,将坨圳自然村建设成文明生态与经济发展相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生态示范村。

为有效实现规划愿景,根据确定的建设项目,江西国资委计划分三期提供帮建资金100万元(含物资,已实际投入近70万元)。当地政府、企业和村民累计投入54元配套资金,共同推进项目落地。与此同时,所有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在省国资委、属地街办、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发起成立的“生态文明村建设理事会”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监委会”的有效监管下得到合理使用。特别是所有建设项目由属地街办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承包人,建设资金由其负责审核支付,确保了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的依法合规。目前,2014年及2015年两期帮建项目已全部完成,2016年项目也在有条不紊的推进。村内主道路已完成硬化、亮化和绿化,数个垃圾处理池已建成,文化宣传展示栏已立起,村民文化健身广场已近完成工,污水处理及排水沟渠整修准备正式启动。

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坨圳自然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已得到有效改善,村民整体文化素养及卫生习惯逐步提高和养成,群众业余文体生活渐进丰富,《规划》蓝图正逐步变成现实。省国资委帮建工作也得到省文明办、属地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均表达了希望我委继续在该村另选一个自然村开展新一届“文明生态示范村”结对帮建工作的意向。

下一步,帮建工作小组将倒排工期时间,与属地街办和村委会一道,依法依规大力推进《规划》落地,力争实现委主要领导提出的“力争此项工作在全省达到中上游水平”的目标要求。

来源:江西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