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龙子祠泉城市水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谈判公告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汾市龙子祠泉城市水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委托,就临汾市龙子祠泉城市水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SXWCZFCG-2015-016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龙子祠泉城市水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两包,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①泉源隔离污染防护工程;②标示标牌工程;③核心保护区汇水工程;④生物净化工程;⑤保护区围墙加高粉刷。
第一包:
1.1临汾市龙子祠泉城市水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SXWCZFCG-2015-016-1)
1.2本次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1.3周期:10天。
第二包:
1.1临汾市龙子祠泉城市水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SXWCZFCG-2015-016-2)
1.2本次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类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3监理服务周期:180天。
2.范围包括:临汾市龙子祠泉城市水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中相关服务项目中的全部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基本开户许可证;提供就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第一包工程设计项目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设计收费证书;第二包施工监理项目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往各包的人员相关证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留存)一式三份,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
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21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信息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2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一评标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龙子祠泉城市水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9475648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汾市解放东路东海大酒店七楼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1534090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