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民办学校将不再参加“小升初”分配

12.06.2014  22:46

 

今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7月18日开始。民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学生及监护人自愿报名的原则,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的分配。招生中,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组织考试或变相组织考试。

今年,全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市教育局监管”的工作体制。招生必须坚持学生及监护人自愿报名的原则,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由监护人和学生与学校签订正式协议,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为其分配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按照市教育局安排:7月18日,我市开始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7月25日前,各民办学校要组织并完成初中招生工作;7月28日前,民办学校要张榜公示录取名单。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要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工作之前完成,个别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经批准可顺延招生时间。

招生过程中,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并严格将班容量控制在56人之内。市教育局将组建督察组对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督查监管,对违反规定招生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