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3次主任会议
11月1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3次主任会议,传达学习了张德江委员长在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靳林春主持会议,副主任龚明、盛厚林、毛长江,秘书长隋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靳林春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5年来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应做到体制要健全、机制要完善、监督要有力、执法要严格。在今后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要忠实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维护刑事执行工作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马鞍山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城建环资工委关于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靳林春指出,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是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目的是关注民生、推动工作。要把握此次专题询问重点,做到真实、细致,通过专题询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搞好自查清理,积极整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将环境保护工作做得更好,巩固“全国环保模范城”创建成果。
会议听取了教科文卫工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人选工委关于视察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015年述职工作方案的报告,关于全省人大代表小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传达贯彻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人事任免案的报告。
会议确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建议议题及时间。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