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11.11.2015  17:02

    10月20日至22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佳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楚雄、元谋、禄丰三县市,对贯彻实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于11月3日上午召开情况汇报和反馈会。

    龙川江流域内涉及除双柏县以外的8县1市的42个乡镇,目前流域内已建有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17座、小(一)型水库78座、小(二)型水库526座,是区域内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条例》于2013年6月25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是我州第一部以“流域”的概念规范河道管理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李佳在反馈执法检查情况时指出,州政府要尽快出台《条例》的实施办法,促进《条例》的贯彻执行;要尽快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要大力宣传《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加大对河道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对随意排放污水、侵占河道、阻塞河道等各类危害河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会上,副州长夭建国代表州政府对我州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汇报并做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