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公安局发文要求 严厉打击野外违章用火 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
3月9日至14日,太原、忻州、临汾、吕梁、阳泉、长治、晋城市等地相继发生8起森林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致使森林资源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针对全省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省森林公安局近日发文,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以“零容忍”的态度,主动担当作为,采取超常规举措,发挥森林公安警种的优势,严密巡查防控,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
一、提高站位,依法履职,切实提高查处森林火案的使命感
今年春季,我省大部分地区风干物燥,从南到北农事活动陆续展开,野外用火热点增多,火险等级居高不下。进入3月份,接连发生多起森林火灾,形势十分严峻,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各分局要迎难而上,积极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依规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森林火案查处工作力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职业感,结合当前森林火灾频发严峻形势,集中优势警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破案会战,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章用火行为,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犯罪,教育群众。
二、发挥优势,强化合作,充分发挥专业警种查办森林火灾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省大部分地区面临火险等级急剧上升态势和森林火灾不断发生的状况,特别是春耕生产、清明节将至,烧荒炼山、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等违规用火极易引发火灾。为有效应对当前不利的气候条件和火险形势,各地要增加巡护警力,对森林火灾隐患实行地毯式排查,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公检法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积极作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特险期各项管控措施,强化火源管理,加大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幼童等特殊群体的监管,加强对重点林区和重点部位的巡查、看守,严格对进出林区的车辆、游客、务工等人员的检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民警要下沉一级,把警力向基层一线布防,做到面上见警车,点上见警察,从源头上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三、闻警立动,周密部署,快速快查快侦森林火灾案件
各分局要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和巡逻检查制度,一旦接到火案警情,立即调派警力,及时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全面搜集固定证据,及时查明火因。在火案查处中,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破除封闭保守思想,组织专门办案力量,落实破案责任,采取一切侦查手段,尽快侦破案件,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对久侦不破的重大疑难案件,分局一把手要亲自主办,实行领导包案制,亲自坐镇指挥,逐案研究、逐案突破,对影响重大的森林火灾案件,省局将进行重点督办,坚决做到有火必追、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各分局要积极协调检法机关提前介入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保证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对贻误战机,推诿扯皮,有案不查,包庇隐瞒等涉黑行为,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以案示警,强化震慑,广泛开展森林火案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会同当地政府和新闻媒体,对已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施教,依案示警,教育广大群众提高法律和保护生态安全意识,防止因侥幸大意引发森林火灾,在宣传中要以开展大手拉小手,走村进户,深入田间地头等形式全覆盖,严禁聋哑、智障、妇女老人、在校学生或未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盲目上山扑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五、有警必报,报侦同步,实行严格案件信息报告制度
各分局辖区凡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必须于立案后24小时内将简要案情、侦破情况上报省局,案件侦结后要及时呈报结果;地方公安机关主办的森林火灾案件要积极跟进,相互协作,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情报并随时上报,严格案件信息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