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留县李高中心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谈判公告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屯留县李高中心学校的委托,就其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
2、项目编号:SXYD2015-0162号
二、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两包,供应商对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教学楼维修改造,采购预算:598000.00元,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第二包:设备购置,采购预算:150000.00元,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2、具体的采购范围、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关规定为准。
3、项目地点:屯留县李高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一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3、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第一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计取证、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二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的最终认定为准。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在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3、谈判文件第一包售价人民币500元,第二包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密封递交。
2、地点: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屯留县李高中心学校
地 址:屯留县李高乡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530345780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355-3011388 1393558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