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果菜汁和果菜汁饮料等行业纳入 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27.11.2014  12:3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规定,省财政厅、省国税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将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果菜汁、果菜汁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制糖、淀粉及淀粉制品、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糠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