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市9月底前需设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21.07.2014  12:03

  7月20日,省卫计委就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有关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在今年9月底前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并制定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今后,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却无力缴费的患者,要进行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
  省卫生计生委发出《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细化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支付等具体流程,使政策可操作、能落实。同时,尽快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协调机制,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合理支付,发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作用。各医疗机构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按照规范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记者 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