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将启动
本报讯(记者商津津)近日,我市出台《晋城市人民办公厅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启动试点工作。根据方案将设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名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是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审理议事机构,主要职责为制订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审议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办理难度较大及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请讨论的行政复议案件;审议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其他相关工作等。
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的原则。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依法应由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市直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服务中心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后,移送行政复议审理应诉科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经审理或由案件审议会议议决形成处理意见后,由行政复议审理应诉科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经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审签后,向当事人送达加盖晋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印章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据了解,非常任委员是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通过参加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行政复议案件审议会议,参与行政复议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审议。
非常任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为5年,可以连任。应聘非常任委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非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司法机关在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有条件参与案件的审议或研究工作;具有8年以上律师执业或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经验,或具有其他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