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环保局晋城市城区环保局环境应急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晋城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晋城市城区环保局的委托,对晋城市城区环保局环境应急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城区环保局环境应急设备购置
二、项目编号:CQJY2015-1002H
三、招标内容:环境应急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58.19万元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包
货物内容 | 数量 |
便携式多功能烟气测试仪 | 1台 |
应急检测箱 | 1套 |
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 | 1台 |
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 | 1台 |
气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 4套 |
激光测距望远镜 | 2台 |
便携式大气采样器 | 1台 |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1台 |
医用急救箱 | 1套 |
高精度GPS卫星定位仪 | 1台 |
个人防护装备 | 2套 |
应急供电照明设备 | 1台 |
应急移动电源 | 4台 |
电子风速风向仪 | 1台 |
防爆对讲机 | 4台 |
粉尘快速测定仪 | 1台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参与投标供应商公司注册必须带有环保字样;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5年9月14日——9月18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晋城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联系电话:0356-2033512
八、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1、本次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3)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7)提供2015年度任意一月投标人纳税凭证复印件;(8)提供2015年度任意一月交纳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2、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时间 | |||
供应商名称 | 授权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电子信箱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2、开标地点:晋城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9时30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城市城区环保局
地址:凤台西街666号
联系人:侯永进
联系电话:0356-2286385
集采机构:晋城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晋城市建设路976号
项目联系人:李建军
电话及传真:0356-2033512
邮政编码:048000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备注: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等;3、联系查询: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晋城市苑北路471号416房间);4、联系方式:0356-2183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