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连续第四次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称号
左权祁县介休寿阳和顺榆社太谷灵石八县(市)同时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6月26日,从省城太原传来喜讯,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召开的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上,我市及左权县、祁县、介休市、寿阳县、和顺县、榆社县、太谷县、灵石县等八县(市)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这是我市2000年撤地设市之后连续第四次获得此项荣誉。市委副书记、市双拥工作领导组组长刘志宏,晋中军分区政委、市双拥工作领导组副组长许杰真代表我市军地双方出席会议并接受命名。201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晋中军分区和驻市各部队,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军目标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目标,弘扬双拥传统,强化军政军民团结,开展军地互帮互助互惠活动,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牵头、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军地齐抓共管”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大好局面,双拥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要提升部队民兵战斗力、军地建设融合力、双拥文化影响力”,这是市委书记张璞对我市双拥创建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几年来,我市在双拥创建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业绩。一是支持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3.5亿元,用于推进晋中军分区“三位一体”工程建设和新建武装部新营区,目前全市11个武装部都已竣工搬迁;协调资金4000余万元,用于驻地部队进出口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投入3000余万元,用于部队器材装备建设。二是大力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投资3800万元的晋中市烈士陵园已开始建设;2011年以来共接收军转干部161人,全部进入行政公务员编制序列;全市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60%以上,合格率100%;残疾退役军人安置比例达到100%,军休干部两个待遇100%解决;军人子女100%实现择优入学入托,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每人500元,4年累计发放1120人次、400余万元;全市旅游景点共接待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10.1万人次。三是双拥工作实现法制化。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意见》、《晋中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关于贯彻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 组织国防后备力量参加转型综改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军营文化活动。累计有官兵8000余人次参加各类文化活动20余场次,加大了国防教育宣传力度,增强了国民观念和双拥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双拥创建氛围。五是驻军官兵大力开展各项拥政爱民活动。主动参加我市民生建设、文化建设100余次,在扶贫帮困和生态工程建设中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出动官兵3000余人次。共完成平遥国际摄影大展、晋中社火节等安保任务和扑灭森林火灾、居民区排爆等急难险重任务近百余次,出动兵力1000余次,有力维护了公共安全,保卫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宋向红 赵 芳 赵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