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我市警方解答市民养犬十问
自2012年5月1日起,《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3年多来,我市警方开展多次犬类集中整治行动,宣传条例内容,对禁养犬、烈性犬限期转移,对不听劝阻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罚,逐步规范了市民的养犬行为。截至目前,约有1万只犬在公安机关登记办证。“办理犬证需要哪些手续?如何收费?”“雪橇犬能办狗证吗?”“导盲犬如何审批?”对于市民诸如此类众多的疑问,12月15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赵红光,对市民在养犬及办理犬证中关心的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问:办理犬证需要哪些手续?如何收费?答:重点区域内办理犬证需要养犬人提供:个人户籍证明;犬只免疫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一寸照片或电子版照片;每户限养一条。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02}132号规定,养犬登记注册费每只犬500元,年检费每只犬100元。
问:什么是养犬重点区域?答:我市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为重点管理区域。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
问:只要我办理了犬证,就可以随时出门遛狗吗?答:不是的。在重点区域内,犬只出门时间为晚上8时至上午8时,节假日可延长至上午10时,而且要为犬只束牵引带、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的粪便,并且由成年人携带。
问:我家养的是雪橇犬,如何办证?答:雪橇犬在我市属于禁养犬种,不能办证,养犬人须尽快转移出重点区域,否则公安机关将对其予以收缴。
据悉,我市禁养的犬种有34种,包括獒犬、雪橇犬、拳狮犬、笃宾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可蒙多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德国牧羊犬等工作用犬;阿富汗猎犬、巴山基猎犬、寻血猎犬、苏俄牧羊犬、猎狐犬、灵缇、猎鹿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贝生吉犬等猎犬;贝林登梗、边境梗、牛头梗、凯丽蓝梗、美国斯塔福郡梗等梗犬;比特犬、斗牛犬、松狮犬、大麦町犬等非运动犬;土佐犬、秋田犬、雪达犬等其他类别的犬;经公安机关和兽医部门联合认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它犬只。
问:导盲犬如何审批?答:一般常见的是将拉布拉多、金毛作为导盲犬,这两种犬是可以养的,市民按照正常办犬证手续办理即可。
问:犬证可否跨区办理?答:不可以。申请养犬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到居住地的属地派出所办理。公安机关自收到养犬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养犬登记证和植入犬只电子身份标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问:由公安机关收缴的禁养犬、无证犬、流浪犬都被送到哪里?
答:这些犬只由公安机关统一送往市公安局犬类留检站。
问:收缴的狗狗如何领回?答:只要是符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犬只,只需你为其办理犬证,即可领回。
问:宠物犬死亡后,新宠物犬是否可以“顶替”?答:不可以。我市实行一犬一证,在犬证里存有一个内含犬只基本信息及养犬人信息的芯片,此芯片须与犬只相对应。养犬人在遛狗时,应随身携带犬证。
问:办理了犬证就可以一劳永逸了吗?答:不是。经批准饲养的犬只,应当从第二年起在期满前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年检。年检费每只犬100元。饲养绝育犬只的,从犬只绝育的第二年起减半收取年检费。
附:此文刊登于2015年12月16日《太原日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