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至11月30日全省不合格机动车号牌集中召回

29.07.2015  11:38

      针对因专用反光膜质量缺陷,造成部分机动车号牌反光膜破损、不易辨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记者7月28日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从8月1日起至11月30日,集中召回2013年度出现反光膜破损问题的不合格机动车号牌并进行免费更换。对于收回的不合格号牌,公安交管部门将集中统一 销毁,彻底消除影响群众出行安全的潜在隐患。
        集中召回更换2013年度不合格号牌共分三个阶段。从8月1日至9月30日两个月里,各基层交警大队将会加大对不合格号牌更换工作的宣传告知,争取更多的驾驶员主动到交警部门更换号牌。与此同时,交警部门会对各自辖区内2013年度登记使用的机动车号牌进行全面排查汇总。路面执法交警在发现这类不合格号牌后,会向驾驶人或车主发放《更换机动车号牌告知单》,督促车主主动更换不合格号牌。
        从10月1日至11月30日,路面民警发现上路行驶的车辆仍悬挂不合格号牌的,会当场收缴号牌,并出具《限期更换机动车号牌通知单》。这时,驾驶人或车主需要在15日限期内更换号牌。自12月1日起,对经宣传告知、限期更换阶段后仍悬挂不合格号牌或未悬挂号牌的车辆,各地交警部门将会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集中查处,依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更换不合格号牌有两个渠道,驾驶人或车主既可以直接到省公安厅交管局牌照设施所(地址:太原市太榆路50号,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贸易有限公司院内)现场免费更换新号牌,也可到车辆登记地交警支、大队车管所登记办理更换,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或免费寄送新号牌。更换号牌需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和原号牌。(记者  左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