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推行新农合“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

02.07.2014  20:53
  从7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市县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推行新农合“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并于9月1日开始在市、县、乡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  

  “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以新农合为依托,旨在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开通生命“绿色通道”。凡是符合住院直补条件的参合农民,可无须交纳住院押金,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前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即可。 

    据了解,平鲁区从5月份开始就实施了新农合住院病人“先住院、后付费”的就医模式,区财政除了按90%比例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进行报销外,还对医院按药品价格的40%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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