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培养工作人员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市文化局,“三区”县文化局,厅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的通知》(晋文办发〔2016〕8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扎实开展我省2016年度“三区”文化人才工作,各市文化局、“三区”县文化局、厅属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以及政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办等部门支持,经过个人申报、社会招募、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已按计划确定848名选派人员和36名培养人员。结合我省各受援县受援需求、文化工作者专业特长,经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培养工作人员安排意见》(其中文化援疆和“春雨工程”的60名选派人员分别由省文化厅援疆工作领导组、公共文化处专门组织),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按照安排意见及时联系选派人员(培养人员)接收单位,于9月26日将选派人员、培养人员分别送往受援单位和培养单位,并及时开展工作。派出单位、受援单位及选派人员要签订服务协议;如开展短期服务,根据受援地实际文化需要,设立当地需要的服务项目,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请各市文化局于10月底前将选派的文化工作者和受援单位双方签字盖章的目标任务书(一份)、协议书(一份)、个人登记表(三份)审核汇总后报省文化厅人事处。文件及表格可在山西省文化厅网站下载。
各市、县、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省文化厅联系。
联系电话(传真):0351-2027998 13453401469
联 系 人:宋茹艳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6年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培养工作人员安排意见
山西省文化厅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