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局多措并举从源头上 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为规范药品生产行为,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风险,大同市局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监管,从源头上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一是年初制定2016年药品生产工作执法计划,明确监管目标、监管重点、监管范围,确定企业风险等级、监管频次,对药品生产日常检查工作进行量化,监督企业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制药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与企业签订《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新版GMP进行生产,全面增强企业自律意识,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把药品源头质量关,确保药品生产安全、质量安全。
三是开展胶囊剂、特殊药品使用、人工牛黄使用、药品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检查,建立生产企业发现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依据发现问题清单,每半年进行风险分析研判,综合分析药品生产存在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工作,2016年共开展专项检查6个,检查药品生产企业7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4人次。
四是以2015版《药典》实施为契机,组织开展药品高风险品种执行新版药典专项监督检查,共完成7家企业241个高风险品种执行新版药典情况的核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解决了影响药品质量的深层次问题,确保新版药典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五是推行“约谈”、“回头看”等监管机制,提升监管实效。根据省局GMP跟踪检查及业务科室反馈的药品抽验不合格情况,对存在缺陷较多和质量风险较集中的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查找原因进行分析,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同时,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进行风险评估,帮助企业查找影响药品质量的深层次问题,组织“回头看”监督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全年共约谈企业4家次,形成风险评估报告3份,开展“回头看”3次。
六是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利用监管业务优势,在企业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GMP认证等工作中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目前,该市涉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12家企业初步确定重点评价品种,已有5个品种与科研机构签订协议,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全市现有18家药品生产企业、130余条生产线通过新修订GMP认证。前三季度全市医药工业产值51.6亿元,同比增长7.5%,产业发展稳中向好。(祁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