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扶贫简报》2015年第一期

31.07.2015  12:24

编者按:
              近年来,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探索出很多行之有效的扶贫开发经验做法。我省先后多次组织人员赴广东、贵州、内蒙、陕西等地考察调研,借鉴学习外省好的做法,拓宽扶贫工作思路。近日,郭迎光副省长在 我办呈报的《全国扶贫开发工作有关省市突出做法》上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借鉴,研究制定计划,通过精准扶贫把“谁来扶贫”“扶谁的贫 ”“如何扶贫”这三个问题解决好,真正实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现将《全国扶贫开发工作有关省(区、市)突出做法》印发全省扶贫系统,请 各市、县扶贫办和各处、站、中心按照郭迎光副省长重要批示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因地制宜,精准发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打好新 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全国扶贫开发工作各省(区、市)突出做法

              1、广东省
              ——扶贫“双到”模式成效显著。2009年,广东省正式实施“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 扶贫政策,即“双到”模式。就是将整村推进与扶贫到户有机结合起来,瞄准了贫困对象,把扶贫任务落实到各级帮扶单位,把帮扶责任明确到人,解决了“谁去 扶贫”的问题;实施“靶向疗法”,没有具体扶贫项目的不给资金,通过对贫困村的全面摸查,对贫困人口进行登记造册、电脑管理,解决了“扶谁的贫 ”的问题;科学制定规划,分类指导帮扶,实施了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移民搬迁扶贫等10多种扶贫方式,解决了“如何扶贫”的问题。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省委 、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级部门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各级扶贫部门协调、落实,“双到”扶持政策最实、资金投入最多、工作成效最显著的大扶贫格局。仅2014 年上半年,全省围绕21个重点县、2571个相对贫困村,新增投入帮扶资金6.08亿元,平均每村投入23.6万元;新增村帮扶项目3668个,总投入4.16亿元,惠及农户156万户,其中贫 困户20.9万户。
              2、贵州省
              ——万达集团实施“企业包县、整体脱贫”,开启企业扶贫新模式。万达集团一直把扶贫作为体现 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从1994年就开始实施对口扶贫,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集团慈善捐赠现金累计超过37亿元,连续7次获得中华慈善奖。此次对丹寨县的“企业包县 、整体脱贫”,计划从2015年至2019年,投入10亿元,重点实施黑毛猪养殖、硒锌茶种植以及开展教育扶贫、劳务用工等项目,带动当地发展和群众增收,实现整县脱贫。体现 了两个特点,第一是搞产业,授人以渔;第二是普惠,至少争取95%以上的贫困户都能受益。目前,丹寨县共有贫困户13603户,贫困人口51311人,通过万达的教育和产业扶贫,将 惠及全县3万农户,覆盖所有贫困人口。
              ——实行“减贫摘帽”激励机制。2011年,贵州省全面开展了重点县“减贫摘帽”工作 。明确到2016年,20个县(市、区)实现全面小康,3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00个贫困乡实现“减贫摘帽”。贵州是全国最早出台退出计划和激励政策的省份,对 “减贫摘帽”的重点县,从“摘帽”之年起至2018年,每年奖励1000万元的资金,并以该县前三年所获扶贫资金总量的年平均数为基数,年度安排资金总量 原则上10%的增幅逐年递增。2011年至今,省级财政共预算安排资金6.1亿元,对已实现“减贫摘帽”的14个县366个贫困乡镇进行奖励,形成了良好的正向激励机制。
              ——建立干部驻村帮扶保障资金。该省2014年选派55864人组建11590个(含9000个贫困村)驻村工作组,按一 村五人的原则,首次实现了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两个全覆盖。为增强驻村工作队的履职能力,贵州省按照每村2万元标准,投入2.318亿元建立驻村帮扶资金;整合有 关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等资源,开辟职能部门“绿色通道”;在38个省领导定点扶贫的38个一类贫困乡镇、38个拓展贫困乡镇,各投入1000万元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对12个非集团帮扶重点县的同步小康工作队,每个队安排50万元的党建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实施驻村帮扶项目,切实做到真选实派、真蹲实驻、真帮实干、真脱实富。
              ——毕节市产业链法。推进产业链扶贫:通过链接农户、科技、合作社、教育培训、龙头企业、融资、基地、 特色品牌、园区9个发展要素,建设产业链,以企业的生产效应吸纳和带动贫困地区劳动人口的致富效应,形成区域发展中心,激活区域经济,实现区域内贫困农户的整体脱贫致富 。目前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从345万人减少到166.97万人,贫困发生率从65.4%下降到23.88%,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82元增加到5645元,实现了3个县及66个乡镇“减贫摘帽 ”,人民生活从普遍贫困跨越到基本小康。
            3、内蒙古自治区
              ——金融扶贫壮大产业。2013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农业银行合作,计划五年内,在全区57个贫困旗县 启动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4.75亿元作为风险补偿金,按照1:10的比例撬动农业银行不少于50亿元的贷款,支持乳、肉、绒、薯、菜、粮油、饲草、瓜果、 药材、旅游及民族用品十大扶贫主导产业及“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发展,其中70%贷给农牧户、30%支持专业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并分别给予5%和3%的贴 息。这项工程自2013年底启动到2014年7月29日,全区已发放金融扶贫贷款36.7亿元,预计2014年底贷款额可达60亿元。为解决贫困户抵押难、担保难问题,在全区普遍推行了无抵 押、无担保的“3+2”、“2+1”互助联保模式,即3户信用户带2户贫困户、2户信用户带1户贫困户,结成联保小组相互担保,形成了大户带小户、富户帮穷 户,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局面。
              4、重庆市
              ——首创“地票”交易政策。重庆市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获得国务院支持,在 全国首创“地票”交易政策,全市域内盘活土地资源,对移民搬迁旧村宅基地优先安排进行复垦,市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搬迁户建房需求,扣除新房建设占地 后结余部分进入“地票”市场交易,净收益的85%返还搬迁户,户均纯收益6-8万元。形成了市里补一点、区县出一点、地票攒一点、农户筹一点“四个一点 ”的搬迁安置投入机制,大大减轻了移民群众的搬迁负担。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2013年初,市委、市政府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统筹城乡的重要载 体,作为“一把手工程”, 列入为全市人民办的22件民生实事之首,统一制定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下达任务,规划在2013-2017年五年搬迁50万人。市级统筹各 类移民搬迁,统一补助标准为8000元,同时对特困户人均增加补助4000元。30个县(区)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形成了以上统下、齐心协力抓好移民搬迁的组织力量。
              ——精准扶贫差异化补助。重庆市将移民搬迁补助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针对低保户、一般贫困户、特殊贫困户等,在部分县市实行差异化补助,分别按照2000元—1200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助,既维护了不同人群、不同对象的利益,又解决了搬 富不搬穷的问题。
              5、陕西省
              ——大规模移民搬迁。从2011年开始,全省启动陕北、关中和陕南大规模移民搬迁工作,计划10年时间搬迁299 万人。全省分别成立陕北、陕南移民搬迁领导小组,陕北由扶贫部门负责搬迁、陕南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搬迁。每年组织两次全省性点评会,将移民搬迁作为各市、县工作考核的 硬指标。陕西省建立全省统一的移民搬迁资金专户,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统筹拨付。安排陕北和关中地区移民搬迁补助标准为:省级对贫困户每户补助3万 元、非贫困户每户补助1.5万元;市县(区)财政配套每户不低于1.5万元;特困户建房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安排陕南地区集中安置每户补助4.5万元、分散安置每户补助3万 元、特困户和危困户每户增加补助1万元。同时,做到配套基础设施、配套产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6、江西省
              ——移民搬迁进城镇、进园区。省委、省政府一把手亲自主抓移民搬迁,省政府出台文件,统筹推进生态移民 、库区移民、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项目。所有项目县都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搬迁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全省每年完成移民搬迁近10万人。江西省修水 县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县级无偿划拨搬迁用地,将移民搬迁新区向工业园区、城镇周边集中,基础设施资源与城市共享,90%以上的搬迁农民安置在县城。
              7、河北省
              ——阜平试点工作。率先提出全域规划理念,使全县90%以上的贫困村确立了特色增收项目,2013年全县农民 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22%,全部财政收入增长18.9%;引导贫困县以市场思维和市场机制推进山区综合开发,通过政府扶持和市场运作,吸引工商资本与本地资源结合,成功培育 平山葫芦峪园区开发、曲阳连片开发、赤城股份合作开发等许多典型,探索出一条龙头带动、合作开发、资本到户、权益到户的有效途径。
              ——确定了脱贫出列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省委、省政府明确,2014年后每年要有100万扶贫对象稳定脱贫, 2017年片区外40个国定和省定重点县全部出列,2020年片区县全部出列。
              8、湖北省
              ——片区攻坚先行先试。2011年2月,湖北省率先启动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和武陵山少数民 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用区域综合发展的思路推动扶贫开发。根据国家武陵山片区规划内容,与湖南省联合启动实施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试点,其经验 已得到上级认可。在县(市)这个平台上,启动7个山区县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探索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路子在十堰市竹山县、房县开展竹房城镇带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 探索扶贫开发与城镇化建设相衔接的路子。在乡镇这个层面上,扎实开展恩施市龙凤镇综合扶贫改革试点,探索“扶贫搬迁、移民建镇、退耕还林、产业结构调整”综 合扶贫路子。在村这个平台上,从2012年开始,省政府每年将全省809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作列为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强力推进。通过近几年试点创新, 湖北片区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已经有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湖北扶贫开发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局面已然形成。
              ——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湖北省从2001年起开始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切 块到县。近年来,又对扶贫资金的分配办法不断推陈出新,2014年,湖北省政府办公厅重新修订了《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分配使用作出重大调整,因素 法分配中提高扶贫工作成效占比权重,新7项因素(农村贫困人口、农民人均收入、农村贫困人口减少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县人均公共财政收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 效考评成绩、扶贫开发进村入户率)中采用扶贫工作成效数据占比达40%,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和绩效并重的原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权力下放到县级,实行资金 、项目、责任、管理“四到县”,中央和省级资金按因素法分配,项目实行备案制。县级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主体。如:2014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 贫资金下达后,湖北省使用因素法分配切块到县的办法,一个月之内所有资金全部下达到县,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强和规范了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9、湖南省
              ——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70%的专项资金按照“贫困类型、贫困人口规模、贫困程度、农民 人均纯收入和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五个因素进行分配、30%的资金引入竞争机制;将“因素分配’’资金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由县级政府根据“ 结构报批、项目报备、公告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强化省、市、县三级扶贫资金的监管职责,省、市(州)两级按照“省核查、市监管’”要求重点加强扶 贫项目和资金监管,市(州)监管确保对所辖县全覆盖,省里每年抽查三分之一的县和重点项目。
              10、吉林省
              ——金融服务有新举措。吉林省建立了“贫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工作小组”和连片特 困地区经济金融指标监测体系,积极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制定了《吉林省金融扶贫工作重点推进方案》。目前,已设立40家村镇银行、661家小额贷款公司。全省42个县(市)均成 立了物权融资农业发展公司,其中26个县发放了贷款,累计为农户放贷款10490笔,金额约4.82亿元。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已运行一个完整周期,贷款到期206笔,金额达1956.1万元 ,目前都已清偿,没有出现一笔不良记录。实现了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11、江苏省
              ——全面推广资金直接到户试点经验。从2014年起,江苏省以“实名制”方式将扶贫资金按照精准 识别和精准管理要求,直接扶持到户,落实到户,使建档立卡农户真正直接受益。其中有一定产业项目基础的,可以作为生产资金,促进产业发展;参加合作组织的,可以作为入 社股金,参与利益分配;劳动力转移务工的,在企业保障其基本工资和稳定就业前提下,可以作为企业的用工补贴;地方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的,可以作为其工资补助。  

 

责任编辑:刘振 刚    审核:刘振刚    审定:张建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