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扶贫办,省办各处、站、中心:
为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督查推进年度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调研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典型做法、查找问题不足,提出对策措施、有效推进工作,现就开展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调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工作内容
1、各市、县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全省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以来,制定出台的脱贫攻坚重大政策举措及落实情况、取得成效。
2、“十三五”脱贫攻坚减贫目标任务和2016年度减贫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减贫责任书签订情况。
3、各市县建档立卡“回头看”线下识别结果确认和确认结果线上录入、标注情况(含2014和2015两年脱贫人口确认情况、未脱贫人口确认情况)。
4、历年滞留资金盘活使用、结余结转资金拨付情况和2016年度扶贫资金安排进度、管理使用情况。
5、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两包三到”精准帮扶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与帮扶对象精准对接工作落实情况。
6、易地扶贫搬迁基础信息统计数据录入情况;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县级共管帐户设立,县级项目实施主体确定,集中安置工程开工建设,市县两级扶贫投融资平台运行、工作流程理顺、承接专项资金等情况。
7、按照省办下达各市的扶贫小额信贷年度指导性目标任务,各市任务指标分配到县情况。各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与金融合作机构是否对接,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新发放贷款额度、涉及支持贫困户数量。
8、2015年建档立卡户贫困生资助是否全覆盖;资助金是否足额发放。2016年上半年实施千村万人就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精准培训、取得技能证和促进转移就业情况。
9、2016年度企业产业扶贫投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上半年支持引导产业扶贫企业完成投资情况;建立完善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量化落实精准帮扶贫困群众的具体方式和目标任务情况。
10、大同、临汾两市的天镇、浑源、吉县、大宁、汾西五个县光伏扶贫试点项目企业地面电站开工建设、工程进展、并网发电、电费结算和收益分配办法制定落实情况。
11、省级片区扶贫开发项目、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试点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验收、资金拨付、项目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和稳定运营带动贫困村贫困户效益情况。
12、中央彩票公益金2013年整村推进项目和2014年小型公益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竣工验收情况。
二、调研重点问题
1、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如何做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和脱贫成效相挂钩。
2、在财政扶贫资金切块到县、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后如何强化和做好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
3、如何解决好易地扶贫搬迁中新旧政策的衔接,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4、如何做好输入地和输出地的劳务对接工作,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精准培训稳定转移就业。
5、如何有效利用和发挥好风险补偿金作用,促进金融合作机构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解决贫困农户和产业扶贫企业贷款难问题。
6、如何适应脱贫攻坚新要求,做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确保贫困人口一个不落全部如期脱贫。
7、如何引导社会帮扶资源有效对接精准扶贫工作需求。
8、如何结合实际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帮助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
二、督查调研方式
督查调研活动由省扶贫办组织实施,办领导带队、处室负责人任组长组成督查调研组。每组督查三个县(其中省扶贫办确定1个县,市扶贫办确定2个县)。各调研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督查,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走访等方式,了解掌握各项任务完成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总结好的做法先进典型,深入查找问题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推进措施。同时要围绕推进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三、督查时间
7月9日至7月15日(具体时间各督查组确定)
四、督查分组
带队领导:郎作仕(省扶贫办副巡视员)
一组组长:赵俊超
调研市县:忻州市繁峙县、市扶贫办确定2个县
二组组长:郭洪
调研市县:大同市天镇县、市扶贫办确定2个县
带队领导:张晓红(省扶贫办副主任)
三组组长:李清
调研市县:运城市平陆县、市扶贫办确定2个县
四组组长:叶明威
调研市县:临汾市大宁县、市扶贫办确定2个县
带队领导:张伟勤(省扶贫办副主任)
五组组长:李武军
调研市县:长治市平顺县、市扶贫办确定2个县
六组组长:张临阳
调研市县:晋中市左权县、市扶贫办确定2个县
带队领导:张建成(省扶贫办副主任)
七组组长:张俊彦
调研市县:吕梁市离石区、市扶贫办确定2个县
五、督查要求
1、各市、县扶贫办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开展自查,按照督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和调研重点汇报材料。
2、各督查调研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针对性督查,围绕解决好脱贫攻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督查调研结束后,督查组要与各市、县分管领导反馈意见,提出工作推进和限期整改要求。各督查组的督查报告在7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扶贫办综合处。各市县推进整改方案,加盖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公章后,在7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
3、各督查调研组要结合督查调研,发现总结各地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典型案例和好的做法,每个督查调研组至少要带回1-2个有特色、有说服力的典型案例书面材料。
4、督查调研组未到的市,县,要以市为单位,在7月17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和调研重点问题汇报材料。
联络人:李清 周永红
联系电话:0351-7676797
电子邮箱: fpbkhz@126com
附件:1、 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内容提纲
2、 脱贫攻坚重点问题调研提纲
3、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信息统计表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