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01.09.2014  10:53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 : LFZYG-1484

二、项目名称 : 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示内容。

2、范围包括 : 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天

4、交货地点 : 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

1、发售时间 : 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5日

2、发售地点 :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叁佰元整    ¥ : 3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

7、资质文件

(1)采集工作站必须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执法记录仪必须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具有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和服务授权。

      (4)执法记录仪需为公安部警用装备产品信息库检测合格产品,提供检测报告。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留存)一式两份,复印件必须是彩色影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以?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1、开标时间 : 2014年9月22日下午15 : 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 : 杨先生              电话 : 13363579898

采购代理机构 :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 解放路柏松大厦703室

联系人 : 苏先生电话 : 0357-208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