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商洛开展执法检查

04.11.2014  17:58

  10月27日至31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富君带领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淑娥陪同检查并主持汇报座谈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荣珠出席会议并汇报工作。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商南县铁路护路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商南县公安局富水派出所、丹凤县棣花初级中学、镇安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大厅、镇安县民情气象服务站、镇安县永乐镇新城社区,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个别走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我市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服务管理和基层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商洛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实施《条例》,认真落实领导责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有效整合综治资源,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加强治安防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检查组指出,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改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及时发现和总结亮点特色,认真学习和推广典型经验,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紧随改革发展形势,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条例》建言献策。

  这次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首次委托各市相互交叉进行检查,是对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实行跨地区执法检查的一次有益探索,对进一步丰富监督形式、提升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意义深远、作用重大。(余江欢)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