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跟随执法人员“禁痰”公共场所 随地吐痰的少多了
《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已经实施半个多月了,大家执行情况如何?是否养成了不随地吐痰的习惯?6月17日,记者跟随杏花岭区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和协查员,在省儿童医院、胜利桥东、龙潭公园等公共场所巡查“禁痰”。
上午10时26分,在胜利桥上,一名戴着口罩、拎着行李箱的男子,摘下口罩往地上吐了一口痰。执法人员和协查员见状,立即上前开展宣传。
“同志,你好!我是杏花岭区执法分局的协查员胡伟,刚才你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按照《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在室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现场需要改正……”协查员胡伟向男子详细介绍了有关规定,并一再强调,在公共场合严禁随地吐痰。
“对不起,我是外地人,刚来到太原,不太清楚规定。我完全接受处罚,以后一定养成不随地吐痰的文明习惯。”男子认错态度诚恳,执法人员决定不予处罚。随后,男子用纸巾擦掉了地上的痰迹,将纸巾扔进了垃圾桶。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巡查了一上午,只遇到这一起随地吐痰行为。杏花岭区执法分局副局长张文新感慨道:“经过半个多月治理,随地吐痰行为真的少多了。”
据介绍,6月1日至6月17日,杏花岭区执法分局各执法中队在医院、公园、市场、公交车站等人员密集地点,加强了对随地吐痰行为的劝阻和处罚力度,截至目前已经劝阻、教育、警告随地吐痰495人,查处60人。其间,全区主要街道、社区、单位,都张贴了禁止随地吐痰的宣传标语, LED显示屏也循环滚动播放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相关内容。
该区还组织近3万名执法人员、协查员、交警、志愿者在车站、公园、医院、小区等地展开宣传和劝导,并随手捡拾烟头、口香糖等垃圾,以实际行动带动辖区居民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这几天,执法人员巡查一天,经常会遇到零罚单、零批评的情况。大多数路人打喷嚏、吐痰时,都会使用随身携带的纸巾,市民文明程度大大提升。”张文新说。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禁止随地吐痰很有必要,希望大家能尽快改掉陋习,将文明生活习惯长期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