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类违法行为将受严厉打击 警方查处三起高价贩卖口罩案

01.02.2020  07:01

  1月31日,市公安局通报三起无证经营、高价贩卖口罩案(事)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疫情期间,不要做哄抬物价的行为,更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产品。1月30日,公安杏花岭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小区内有人在业主群内高价贩卖口罩。民警核查发现,居民郭某和李某薇在家庭聚会上得知,其亲戚赵某有“途径”能买到大量口罩,于是为了自己使用和贩卖,李某薇花费5900元向赵某陆续购买口罩400个,而后郭某在小区业主群内向邻居贩卖出售。截至警方调查时,郭某和李某薇获利860余元,民警从其家中查获尚未卖出的14个KN95型口罩和20个KN90口罩。同一天,公安杏花岭分局还接到举报称,有人高价售卖医疗口罩。民警调查发现,辖区居民郝某为牟取暴利,从小区住户、微信群和某药房等处购入KN90、 KN95型口罩共231只,随后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贩卖信息,向微信好友和亲友出售。目前,郝某已将所购口罩全部卖出,获利1560元。

  1月30日,公安万柏林分局接到辖区有人高价贩卖口罩的线索,抓获嫌疑人李某。经查,李某于1月26日购买了200个一次性口罩,后将除自用之外的口罩全部通过微信群出售,获利800元。

  经警方批评教育,目前郭某、李某薇、郝某、李某四人均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删除违法出售口罩的消息,并保证疫情期间不再出售口罩。

  警方介绍,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同时,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管局1月25日发布的《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警方表示,在全市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将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15类违法犯罪行为,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将实行快侦快破,并及时予以曝光。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拨打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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