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所需网络监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其所需网络监察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编号:XM20150715-0374A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高清监察主机 | 5 | 台 |
2 | 高清网络高速球 | 5 | 台 |
3 | 壁装支架 | 5 | 套 |
4 | 高清网络红外半球 | 5 | 台 |
5 | 摄像机电源 | 10 | 套 |
6 | 摄像机专用支架 | 5 | 套 |
7 | 专用时间温湿度LED数码屏 | 5 | 台 |
8 | 高保真拾音器 | 5 | 台 |
9 | 审讯终端PC | 5 | 台 |
10 | 实物展台 | 5 | 台 |
11 | 打印机 | 5 | 台 |
12 | 其他线材 | 1 | 批 |
13 | 管理服务器 | 5 | 台 |
14 | 数字化系统软件 | 5 | 套 |
财政拨款,计划投资5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注:所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份);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17:00(上午:9:00-11:55,下午:13:00-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同市政务大厅六楼60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并不能转让);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5日14:00。
地点:大同市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6025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白新明王栋邦周文星吴頔
电话及传真:0352-7982075
采购人: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建林
联系电话:1399432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