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省本级预算方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各增加128亿元
本报太原5月19日讯(记者贠娟绸)今年,我省省本级预算方案有所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各增加128亿元。调整后的方案已经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
我省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包括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和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两部分。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务114.5亿元,向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借款13.5亿元,列“一般债务收入”科目。
同时,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增加13.12亿元,转移性支出增加114.88亿元。前者具体为:安排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5.77亿元,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奖补资金3亿元,县域小水网项目资金2.35亿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2亿元。后者具体为:转贷各市一般债101.38亿元,转贷外国政府借款4.4亿元,转贷国际组织借款9.1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都由年初的1912.86亿元增加到2040.86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增加了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3亿元,同时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3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增加89亿元,转移性支出增加124亿元。前者具体为:安排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建设资金30亿元、山西省转型综改示范区土地收储资金15亿元、教育系统高校建设资金20亿元、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铁路建设16亿元、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气化山西”管网建设资金8亿元。后者为转贷各市专项债券。经上述调整后,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都由年初的162.99亿元增加到375.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