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5.02.2015  11:03

      为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省政府网站近日公布《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以县、乡、村三级为重点,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按照《意见》,2015年年底,我省将依托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服务(援助)便民大厅或者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在全省普遍建立县级法律服务中心;2017年年底,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或者政务服务平台,在全省普遍建立乡级法律服务站,将司法所建设成为功能完备、联系城乡的一线法律服务综合平台;2019年年底,依托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在全省普遍建立村级法律服务点;2020年年底,全省最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体系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体系。
        同时,我省还将积极探索建立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实现“一村(社区)一顾问”;以法律服务平台为阵地,建立便民服务机制,推行便民服务措施,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办理、网上审核、网上监督。拓展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跨区域配合协作,降低维权成本。(记者 贠娟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