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危化品安全大检查

23.08.2015  11:14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8月22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从即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实施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的制度。
      本次安全大检查,我省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取得合法证照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规划设计总图布置合理规范,安全风险可控情况;项目工程建设期是否在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留下事故隐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工艺运行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巡回检查等制度落实情况;装置停、开工的安全条件确认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异常工况是否及时记录、报告、现场处置;重大机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关键装置和部件的选型、材质与相关标准规范的符合情况及定期检测情况;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罐区监控情况;罐区日常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情况;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电气系统的管理情况,现场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电源配备情况;避雷、防静电设施的配置及定期检修、检测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现场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紧急情况下现场处置方法;特殊作业具备气体检测等必要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实行票证管理,特殊时期提级审批情况等。
      检查中,县级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率要达到100%,市安监局对县级安监部门督查率要达到100%,省安监局对市安监局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督查率要达到100%。对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企业须逐项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停工停产进行整改,隐患整改要坚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要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的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将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整改落实。(首席记者 齐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