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发区将实行动态管理

08.05.2015  11:37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山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升级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据省商务厅相关人士介绍,今后对开发区将实行动态管理,也就是说省级开发区达到条件可以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不符合相关要求也可以“降级”或退出。

  省商务厅此次代省政府起草制定了《山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升级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的出台,不仅从省政府顶层设计层面为促进我省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奠定政策基础,为规范全省开发区管理提供政策依据,还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新形势下作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的新定位,明确了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板块经济核心区,在加快我省“六大发展”中所起的示范带动作用。(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