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效果显著

21.03.2017  00:36

近年来,我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相关工作,有效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与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中央补助我省司法救助资金1800万元,省财政会同省委政法委按“因素法”测算后,按时足额分配下达市县,主要用于各市县对符合规定的当事人实行国家司法救助。

据统计,2016年全省共救助案件数1603件,支出司法救助资金3211.91万元。其中:省级救助案件数和支出司法救助资金都为0,市级救助案件数353件,支出司法救助资金620.58万元;县级救助案件数1250件,支出司法救助资金2591.33万元。

在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司法救助资金有力保障下,多项符合条件的疑难案件当事人得以救助,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罢诉,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