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专栏13:落实“禁炮令”我市警方挑“好日子”集中整治“午夜婚炮
午夜婚炮,本是古时二婚者昭告四邻的方式。不知何时起,竟演变成结婚时的一种风俗,时常夜半扰民,引起群众不满。12月5日晚至6日凌晨,市公安局部署各分局开展了“时间集中、目标明确,教育为主、依法查处,广泛宣传、大造声势”的“午夜婚炮”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共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72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警方表示,今后我市还将不定期挑“好日子”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整治“午夜婚炮”,还市民一个清静。
12月6日是农历适宜婚丧嫁娶的“好日子”,公安机关将此作为开展禁燃工作的重要节点,从12月5日16时开始至次日凌晨,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牵头,组织协调各分局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午夜婚炮”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各分局、派出所将所有警力整合编组,划分责任区,深入摸排,查获现行;治安支队、督察支队等部门对各参战派出所的工作情况等展开联合督导,确保工作高效开展;以城中村为主要战场,将辖区居民小区、酒店饭店等列为重点管控部位,对举行婚丧嫁娶、庆典庆祝活动的居民,以拱门为标志进行全面排查和督促检点。根据掌握的情况,主动登门开展实地排查和教育劝阻,耐心说服燃放人员放弃燃放;与有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宾馆、饭店逐家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宣传告知、主动制止和报告查处的工作责任;对不听劝阻的违法燃放行为予以严惩。
12月5日晚至6日凌晨,警方共摸排出有73家结婚家庭,通过民警入户宣传,72家结婚家庭听从劝阻未燃放烟花爆竹。只有1家结婚家庭拒不听从劝阻,一意孤行坚持燃放,小店分局王村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1人。当晚,公安机关没有接到一起关于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警情,全市实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零报警。
据悉,我市警方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抓手,以“公安守护平安”安全防范宣传活动为载体,组织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广场、街道、社区等人员密集的开放性场所,广泛悬挂、张贴标语横幅,向居民群众宣传禁放政策规定,增强群众安全、文明、环保意识。10月份以来,警方共制作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温馨提示卡2.2万张,悬挂条幅3000条,并积极依托网络微博、电台广播、户外大屏、报纸电视等载体,大力宣传政策新规和违法成本,设立有奖举报热线,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最大限度地挤压违规燃放空间,在全市营造全民参与禁燃工作的良好氛围。(杨沫、彭永顺)
注:此文刊登于12月9日《太原日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