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装置采购谈判公告
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就其所需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装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谈判。现将有关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ZCZZC150710
二、项目名称: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装置采购
三、项目预算:10万元
四:采购内容
- 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备注 |
第一包 | 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装置 | 台 | 1 | 详见谈判文件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项目实施进度要求: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4、项目实施地:山西省长治县。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理的截止日期:
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治市飞龙小区C座103室。
谈判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以及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当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时间:2015年7月2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长治市飞龙小区C座103室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长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823551718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8634311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