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用植保无人飞机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用植保无人飞机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6〕9号)要求,为全面掌握农用植保无人飞机发展情况,省农机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农用植保无人飞机专项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农用植保无人飞机拥有量和机型等情况。
二、统计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从乡镇开始统计,由县农机局进行汇总审核后逐级上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农机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农用植保无人飞机专项统计及汇总工作,加强培训指导,让基层统计人员了解农用植保无人飞机基本知识,熟悉和掌握统计范围、统计指标及解释、调查分析方法等,保障专项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2.各市农机局要对辖区内农用植保无人飞机的主要类型、基本性能、购置价格、购置扶持措施、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基层建议等进行汇总、分析,务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1)、农用植保无人飞机装备情况统计数据表(见附件2)、专题分析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局发展规划处。
3.各县农机局要组织所辖乡(镇),按要求填报农用植保无人飞机装备情况统计数据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于2016年7月6日前上报市农机局。
联 系 人:杨 艳 李建国
联系电话:0351-4035959、235219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农用植保无人飞机专项统计汇总表
2.农用植保无人飞机装备情况统计数据表
3.填表说明
山西省农机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