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开发区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忻州经济开发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及《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预防和整治我区国土系统黑恶势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提升开发区营商环境,使区内项目、企业能够安全、健康发展。
二、 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土地领域存在的私采滥挖、非法占地等黑恶势力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和打击整治,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开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开发区内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 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织人员如下:
组 长: 朱少华 开发区土地分局局长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董亮荣 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胡风岚 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李庆意 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副主任
于东升 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王少杰 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科员
崔戌英 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科员
秦洁琼 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科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土地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董荣兼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 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四、 工作内容
摸排国土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案件线索,并以此为基础,对全区土地拆迁、地质灾害、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及表现形式成因等进行全面摸排分析,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行业监管防控监督机制,对涉黑势力易滋生的土地领域,发现属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报送忻州市国土局及开发区管委会。属于涉黑恶“保护伞”等腐败问题的,移交开发区管委会,同时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五、 工作要求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调性。全体成员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衣服履职,强化土地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在汇总后上报市国土局、开发区管委会,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二)强化源头治理。一要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通过多种形式畅通涉恶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线索,通过深入核查调查,对确属形成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违法案件及时上报。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领导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造成恶劣影响的,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特别是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释疑惑以及对举报人保密、保护等的宣传工作,形成全系统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