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2013年立项建设的部分山西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的通知

24.11.2015  17:46
晋科基发〔2015〕1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基发〔2013〕15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期满提出验收申请的2012年、2013年立项建设的部分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并对照验收意见就各实验室补充完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核评议。现将验收结果下达给你们。其中通过验收的实验室将正式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未通过验收的实验室延期一年重新组织验收;已经延期一年但仍未通过验收的实验室取消重点实验室资格。

希望各实验室及依托单位按照《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进一步聚焦发展方向和目标,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强化人员队伍和实验室条件建设,努力成为我省组织高水平科学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与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基地。请实验室主管部门对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肖育雷、杨生权

电话:0351—4049920、4084395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附件:2012年、2013年立项建设的部分山西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