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市本级建国前老工人拨付医疗照顾补助金

24.08.2015  09:46

  根据《 山西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解决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医疗待遇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3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起,参保单位为建国前老工人缴纳医疗照顾补助金每人每年3000元,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划入建国前老工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破产或困难企业建国前老工人的医疗照顾补助金由同级财政进行解决。

        2015年4月,市医保中心收到市级财政部门拨付的市直破产或困难企业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金,征缴科及时将医疗照顾补助金划入这28名建国前老工人的个人账户中;目前,市本级其他15家参保企业31名建国前老工人2015年医疗照顾补助金已缴到账,征缴科已一次性拨付至其个人账户中,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医疗需求,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