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快制定网贷平台监管法规
法制日报讯 记者张媛 金融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之一。全国人大代表、万丰奥特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陈爱莲建议,为确保刚刚兴起的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国家应尽快出台P2P网贷平台监管法规。
据统计,从2007年P2P网贷引入国内以来,到2014年9月,P2P全国网贷平台数量已突破1400家,并且还在持续扩容。对此,陈爱莲表示,P2P网贷平台借助互联网技术,将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串联起来,为民间巨大的闲散资金找到了出路,也为众多的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小额融资渠道,不失为一种金融工具创新。
但是,陈爱莲指出,在P2P网贷平台与日俱增的同时,因国家统一的网贷平台行业监管细则尚未出台,导致这一行业出现P2P网贷平台跑路、倒闭等事件发生,孕育金融风险:由于网贷平台存在着准入门槛未形成,行业自律不健全,征信体系不完善,监管法规缺失,监管部门无法可依,客观上给不良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实行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个别P2P网贷平台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从众多投资者中吸收资金,然后将池中资金转贷给借款方,其实质是变相集资吸储,赚取利差。个别P2P网贷平台在不具有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资质的情况下,涉嫌非法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陈爱莲介绍,据统计,截至2014年10月8日,P2P问题平台数已达122家,在2014年国庆假日期间,就有5家P2P网贷平台出现提现困难或失联现象。在金融监管相对严格的上海,仅2014年9月,也发生了三家P2P网贷平台涉嫌诈骗、一家P2P老板跑路的情况。这些都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和谐因素。
陈爱莲建议国家尽快出台P2P网贷平台监管法规,内容涵盖准入门槛、合规性要求、投资人资金安全保障、衍生品和本金业务规模杠杆限制、流动性要求和应急机制、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保险制度设计、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违法追究适用条款等。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