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21.04.2016 11:46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教师厅〔2016〕1号,下称《指南》)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2号,下称《通知》)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了2016年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培训项目(下称国培项目)规划,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本年度国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国培项目“十三五”整体规划,量化绩效目标
各市、有关项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通知》和《指南》精神,分类研制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十三五”规划和分年度规划,按照国家和我省脱贫攻坚工作部署,重点面向贫困地区,以教师持续发展为本,将送教下乡、网络研修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确保为参训乡村教师(含乡镇及以下教师,下同)提供2年周期性培训;同时,各市要科学量化国培项目县和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县的年度绩效目标和预期实施效果,制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项目的常态绩效考评办法,确保本区域内国培项目运行有序,落地生根。
二、择优遴选国培项目县和培训机构,细化考核评审
2016年,我省对30个国培项目县按照“五大类项目”一体化设计的方式,对乡村教师开展2年周期性培训。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县重点完成43个县(市、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全体教师50课时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和应用能力测评工作。各市要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准备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16]5号)精神,认真组织调研,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择优上报本市国培项目县和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县。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采取实地考察、材料评审等方式对各市上报的国培项目县和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县进行评审后确定。
2016年,我省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4号)精神,由教育厅、财政厅组织遴选培训机构,省教育厅发布遴选公告,组织遴选工作。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评审采取网络评审或通讯评审的方式对培训机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将根据项目类别从我省“评审专家库”和教育部“国培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省外专家不少于1/3。各申报单位应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各项目遴选条件,优先遴选理念新、水平高、模式先进、服务意识强的项目单位承担国培任务。2016年,我省将遴选6家远程培训机构承担2016-2018年国培项目网络研修任务,其余四大类项目的承训机构按照年度评审方式确定。对承担教师培训团队脱产置换研修等难度较大项目的高校在教师访名校和校园长培训任务分配时予以倾斜。2015年在教育部绩效评估居末位的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我省遴选工作。2016-2018年,根据我省绩效评估和教育部匿名评估结果,实行年度末位淘汰,培训机构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
三、依据《指南》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两个协同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承训机构应认真研读《指南》,了解国培发展新方向、新思路和新规定,按照《指南》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国培项目县要重点把好学员选派关,加强本区域承担国培任务的远程培训机构、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的项目申报、过程管理等工作;承训机构要规范项目方案设计,创新乡村教师培训新模式,密切联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确保教师在实践中有效应用培训成果。
推行承训机构协同实施、国培与省培协同实施“两个协同实施”。承训机构协同实施由远程培训机构牵头实施,高等学校、项目县教师发展中心和实践基地协同申报、协同运行,通过师资互聘、资源共享、合作研究、联合开发项目等,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培训能力。国培与省培协同实施,重在提高培训效率,避免重复培训,参加本年度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教师团队置换脱产研修、工作坊研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教师不再参加50学时的全员远程培训项目,但仍需要完成本年度校本研修任务。参加访名校、校园长培训的教师培训学时可计入教师工作量。
四、实现五大类项目整体设计与实施,优化培训内容
根据《指南》要求,明确置换脱产研修等五类项目定位,实现五大类项目整体设计与实施。置换脱产研修旨在“育种子”,打造乡村教师培训团队;送教下乡培训和网络研修旨在“促常态”,建立专家现场指导机制、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和骨干引领全员机制;访名校培训和乡村校园长培训旨在“抓重点”,突出雪中送炭。在项目设计中,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置换脱产研修、工作坊研修、送教下乡项目关联设计与实施。工作坊主持人培训与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统筹实施,送教下乡团队应为高校培训专家、教研员、一线优秀教师组成的“三人行”导师组,须包含1-2名置换脱产研修学员。
国培项目实施过程中,承训单位要深入乡村学校和教学现场,开展诊断测评,针对不同层次乡村教师培训需求和突出问题,分层、分类、分科建设递进式、系统化的乡村培训课程。提倡问题解决式案例教学,落实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的要求,置换脱产研修突出跟岗实践与返岗实践,送教下乡培训突出诊断示范,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突出技能训练,工作坊研修突出课例研磨,访名校培训突出观摩体验,校园长培训突出行动学习。
五、完善国培项目培训模式,落地校(园)本研修
今年,我省国培项目按照两年规划设计,主要依托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有效利用互联网+,深入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通过采取网络研修、集中培训、现场实践(跟岗实践、在岗研修)、送教下乡等方式,促进教师学用结合,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能力。网络研修重在支持主题研修的常态化开展。集中培训重在现场诊断示范、研修成果展示和经验分享、营造研修氛围,巩固研修成效。现场实践重在推动乡村教师及时将网络研修与集中培训学习成果应用于实践,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送教下乡重在推动培训团队深入课堂、现场指导,按“诊断示范、研课磨课、成果展示、总结提升”四个环节,分年度实施培训。
承训机构在方案研制过程中要注重培训方案的递进性,培训内容的衔接性,培训环节的连续性,培训资源的预设性和生成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中心要依托培训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优质资源,采取定向征集、择优遴选、加工升级等方式,形成本土化培训资源包,提供给参训学员,支持校(园)本研修和乡村教师专业自主发展。通过国培项目的实施,逐步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形成网络研修社区培训为主要形式、高校定点参与,省、市、县(市、区)培训者团队深度融合,校(园)本研修为立足的常态化教师培训体系。
六、分级建立乡村教师专家团队,重视培训者队伍建设
通过项目实施,强化省、市、县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建设,形成省、市、县(市、区)、校四级乡村教师培训者团队,为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省、市、县、校级培训专家分别按照不低于本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总数的1: 500、1: 200、1:30、1:10的比例确定,并按照项目规划逐步配备到位。省级培训专家从省直单位教科研人员、高校教科研人员和市级培训团队中遴选,市、县级培训专家在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优秀一线教师和教科研人员中择优遴选。县级培训专家须参加置换脱产研修并培训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县级培训专家库。乡村学校要建立校级培训者队伍,提升培训者特别是校(园)长校本研修组织管理能力。
各承训单位要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遴选政治素养高、学科培训经验丰富、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强的人员担任项目班主任。远程培训机构要实行培训导师制,各工作坊坊主(辅导员)应为高校培训专家、教研员、一线优秀教师组成的“三人行”导师组,全程指导学员研修,其中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原则上应从省、市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遴选。
七、发挥绩效评估导向作用,规范经费使用
省教育厅将采用网络匿名评估、现场问卷调查、专家实地考察、绩效评估汇报等方式,组织开展项目过程性评估和结论性评估工作,提高项目实施绩效。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对承训机构和项目区县调整的重要依据。
国培经费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各承训单位要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15〕524号)精神,合理使用国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各市、县(市、区)、各承训机构要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决算制度,按其所列科目、范围及比例合理列支国培经费,不得超范围、超项目列支。
附件:
1.“国培计划(2016)”—山西省乡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设置与要求
2.“幼师国培(2016)”—山西省乡村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设置与要求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16年4月11日 附件列表: 1、晋教师[2016]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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