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27.04.2016 13:17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 文化部 财政部 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1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6 ]2号),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活动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旨在引领青年学生提高审美修养,提升精神境界,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民族文化,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二、活动内容
1、国家话剧院于2016年4月6日至15日在长治学院、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和长治医学院等4所院校演出,内容为:话剧《向上走,向下走》。中央歌剧院将于2016年5月18日至21日在太原工业学院、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山西工商学院和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演出,内容为:《大型歌剧经典音乐会》。
2、全国高等学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将继续赴我省部分高校开展高雅艺术专题讲座,计划安排9场。
3、组织山西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山西省晋剧院、山西省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山西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京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交响乐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演艺集团艺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和山西省歌舞剧院交响乐团附属合唱团,以及吕梁市青年晋剧院有限公司、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青年交响乐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华晋舞剧团、山西省爱乐合唱团、山西师范大学烛光合唱团、山西溥泷高校实验合唱团、山西金融职业学院《晋商魂》歌舞剧团、大同市歌舞剧院、太原爱音乐团、山西龙城交响乐团、太原晨声合唱艺术团等19所院团于5月至12月在我省有关高校、中学进行演出,计划安排60场左右。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市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意义,明确分管领导、职能机构及联系人。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承接演出的学校要做好场地布置(演出场地台口必须要悬挂“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院[团]×××学校专场演出”的横幅)、宣传发动、观众组织和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为院团提供良好的演出环境。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让尽可能多的学生成为高雅艺术的受益者,每场演出学生观众人数必须占95%以上。在活动组织中,要厉行勤俭节约,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
(二)注重质量,提升活动品质。各演出院团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努力创造生产传播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底气,使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成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阵地。要根据学生观众的审美和欣赏水平,认真做好讲解、普及和互动,不断提升活动的审美和人文品质。每场演出开始前或结束后,要安排15分钟左右的互动环节。积极主动指导学生艺术社团排练和演出,帮助学生艺术社团提升水平。
(三)加强宣传,及时反馈信息。各学校、各演出院团要综合运用各种媒体,把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和发挥新兴媒体作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承接国家级艺术院团的高校要将活动调查问卷(见附件1-2)寄至问卷填写说明中的指定地址,将活动方案、包含横幅的活动照片(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节目单、简报和总结等材料装订成册后分别报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和山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承接全国高等学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活动的高校要将活动调查问卷(见附件3)寄至问卷填写说明中的指定地址,将活动简报、现场照片及录音录像报山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承接省内优秀艺术院团的学校要将包含横幅的活动照片(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节目单、简报和总结等材料装订成册后报山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内优秀艺术院团要将《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回执》(附件5)、每场演出的节目单和包含横幅演出现场照片(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报送山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各高校和演出院团的反馈情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评价和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请各市教育局根据参加我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的省内优秀艺术院团资料(院团简介及联系方式见附件6),确定辖区内中学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的计划,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提交《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承接申请表》(附件4)。
请各高校根据参加我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演出的省内优秀艺术院团(院团简介及联系方式见附件6)和全国高等学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的专家简介等资料,确定本学校的活动计划,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提交《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承接申请表》(附件4)。
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816
电话:010—66096677
传真:010—6609638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30号 山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邮编:030006
电话:0351—319017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艺术院团演出学生调查问卷
2、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艺术院团演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调查问卷
3、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专家讲学团讲座学生调查问卷
4、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承接申请表
5、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省内优秀艺术院团演出回执
6、201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省内优秀艺术院团简介及联系方式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7日 附件列表: 1、晋教体[2016]3号附件1-2.docx 2、晋教体[2016]3号附件3-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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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2016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