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的通知
晋教研函〔2015〕11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晋教研〔2015〕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山西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
2016年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包括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3类。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对象
1、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山西省重点学科(不含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
2、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
本项目分为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类。
(1)申报范围:具有山西省重点学科(含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中建设项目申报对象为已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培育项目申报对象为未取得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山西省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扶持学科。
3、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1)申报范围:具有山西省重点学科(含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山西省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扶持学科。
三、申报条件
1、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攀升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研〔2015〕10号)。
2、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山西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研〔2015〕10号)。
3、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山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研〔2015〕10号)。
四、评审方式
本年度山西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的组织评审工作委托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评审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的方式进行;“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采取会议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方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学校应正式行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申报材料:
(1)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攀升计划”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并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5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PDF文件)。
(2)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并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5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PDF文件)。
(3)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并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5份、《山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PDF文件)。
3、申报时间:2016年1月6—7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4、本文件同时在省教育厅网站( http://www.sxedu.gov.cn )上公布,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表式可从网站下载。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爱玲
联系电话:13934160896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8日
附件列表: 1、 晋教研函〔2015〕11号附件申请书及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