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下达2016年老党员生活补助、补贴资金

02.09.2016  15:41

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做好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实际人数,我厅下达2016年老党员生活补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46.8万元,专项用于提高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所需补助资金。同时要求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将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安排的资金统筹使用,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严禁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