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晋中市劳动工资统计分析

19.06.2014  12:36

2013年晋中市市政府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采取多种途径和扶持政策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就业,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013年全市城镇单位(不含私营、个体,下同)从业人员总人数为367286人,比上年末增加21063人,增长6.08%,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下同)总人数为346036人,增加13338人,增长4.01%。从业人员报酬总额为1631699万元,比上年增长15.63%,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为43758元,位居全省第八。

一、从业人员年末人数变动主要特点

(一) 二、三产业保持就业市场的主导地位。 2013年末,全市城镇单位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465人,减少44人;第二产业175380人,增加12553人;第三产业190441人,增加8554人。三大产业职工人数比例由上年的0.44:47.03:52.53变为0.40:47.75:51.8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继续占据半壁江山,显示出近年来在全市转型跨域发展的大背景下,第二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拥有极大的就业吸引力。第三产业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水平、现代化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

(二)其他所有制经济吸纳就业能力强。 随着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纷纷落户晋中,不仅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而且为我市城镇就业提供了大量的岗位,显示出其他所有制经济较强的吸纳就业能力,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为主的其他所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市吸纳城镇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领域。2013年末,全市城镇其他所有制经济单位从业人员达192764人, 比上年末增加28843人,占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由上年的47.35%提高到52.48%。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46855人,增加35671人;港、澳、台商投资9865人,增加1840人。

(三)女性就业人数逐年上升。 近年来,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提高,就业意识加强。2013年我市女性从业人员为123008人,比上年末增加3569人,占全市总从业人员人数的 33.49%。女性就业行业多集中在第三产业中,其中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女性占该行业从业人员比例达到64.35%;教育占63.55%;金融业占60.27%;住宿和餐饮业58.28%。

二、单位从业人员报酬增长的主要特点

(一)第二产业职工收入水平继续保持领先。 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日益提高,就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三次产业职工收入水平都有不同程度提高。2013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为36938元,比上年增加32.77%;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为48374元,增长1.3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为39387元,增长13.70%。第二产业收入水平最高,是第一产业从业人员的1.31倍,是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1.23倍。

(二)其他所有制从业人员收入水平较高,集体所有制从业人员收入增长幅度较大。 2013年,全市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为38128元,比上年增长1.64%。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为39065元,比上年增长5.16%。其他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为47771元,比上年增长4.97%。

(三)从业人员收入差距有所改善,行业差距依然明显。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采矿业61198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40倍;金融业55110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26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4457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24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1453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49.03%;住宿和餐饮业22162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50.6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5644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58.60%。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85﹕1,比2012年的3.28﹕1差距有所缩小。

表1:2013年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2012年

2013年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41292

43758

5.97

农、林、牧、渔业

27067

35938

32.77

采矿业

65048

61198

-5.92

制造业

26447

30773

16.3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6112

54457

-2.95

建筑业

24143

31959

32.37

批发和零售业

29750

40190

35.0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095

39882

28.26

住宿和餐饮业

20811

22162

6.4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9593

43507

9.89

金融业

49285

55110

11.82

房地产业

21364

25906

21.2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564

25644

24.7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36498

43382

18.8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832

21453

8.1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4390

26974

10.59

教育

38847

41248

6.18

卫生和社会工作

34208

38144

11.5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9244

32317

10.5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2727

36595

11.82

(四)县域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差距有所缩小。 分11个县(区、市)看,晋中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人员年平均工资排前3位的县分别是寿阳县60303元、介休市53228元、昔阳县50029元,同比名义增长率分别为0.26%、15.24%、-8.66%。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排后3位的县分别是祁县35414元、榆社县36660元、太谷县36955元,同比名义增长率分别为17.00%、10.19%、 12.24%。最高和最低的县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之比为1.70﹕1,比2012年的1.99﹕1差距有所缩小。

表2:2013年非私营单位分县(区、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  区

2012年

2013年

名义增长率

全市

42099

45502

8.08

榆次区

34968

41682

19.20

榆社县

33270

36660

10.19

左权县

46604

46861

0.55

和顺县

47971

48483

1.07

昔阳县

54771

50029

-8.66

寿阳县

60149

60303

0.26

太谷县

32926

36955

12.24

祁 县

30268

35414

17.00

平遥县

33787

37758

11.75

灵石县

42821

44126

3.05

介休市

46188

53228

15.24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 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大城乡就业工作力度,统筹规划就业服务网络,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加强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大力发展服务业,拓展劳动就业空间。 服务业的发展能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对我市就业的带动力最强,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其劳动密集程度高,就业弹性也大。因此要继续大力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为主的服务业,加快我市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扩大我市服务业在现代物流、专业市场、星级酒店、休闲旅游等多个行业的招商引资,从而促进我市劳动力的充分就业。

(三)搞好统筹兼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缩小行业收入差距。 当前行业收入差距依然较大,特别是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偏高,而传统行业、基础产业不仅工资水平偏低,增幅也低,最高行业和最低行业之间差39745元。因此,在收入水平整体不断提高的同时,要搞好统筹兼顾。通过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等制度,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及物价增长的联动机制,激励和推动企业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逐步缩小行业收入差距。(晋中市统计局)(责任编辑:张 洋)